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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

基督徒對待人的實行原則

聖經馬太福音22章37至39節記載:「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—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這是主耶穌對跟隨他的人的教導——愛神、愛人,除此之外主耶穌還對人提出了一些細節的要求,比如:路加福音6章27節和29節說:「……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」「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由他拿去。」因為主耶穌賜給了我們太多的恩典與祝福,我們深深地體嘗到了主的憐憫與慈愛。因此我們都認為我們也要活出主的形象來榮耀主,還報主的愛,所以凡事包容、凡事忍耐幾乎成了所有基督徒的行事原則。
當不信的家人、鄰舍甚至國家政府逼迫、毀謗我們時,我們都用包容與忍耐的心去愛他們;在與人相處時別人傷害到我們的利益,我們也用包容與忍耐的心去善待他們,並且認為我們只有這樣做了才是愛主的人,因為兩千多年,基督徒一直實行包容忍耐。在末世的今天,雖然我們也想守住主的話實行愛人如己、對人包容忍耐,但卻常常實行不出來,很多時候雖然外表實行了,但是心裡卻不甘心,比如:不信神的人做事傷害到我們的利益時、與弟兄姊妹或同工之間發生嫉妒紛爭時、不信的家人攔阻我們敬拜神時……我們就常常陷在苦惱中,不禁會想:我們基督徒就要這樣凡事忍耐嗎?
基督徒對待人的實行原則
主的話是真理, 按主的話實行包容忍耐愛人如己永遠都不會錯,但是我們卻需要明白這話中的實行原則,不然守規條的實行不僅讓我們的心靈不得釋放,而且神也不紀念。其實神對人的要求都是有原則的,就如當初主來作工的時候,對跟隨